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8:05:48    次浏览
湖北日报讯(通讯员肖之云)近日,黄梅县检察院公诉科干警在审查一起故意伤害案时发现,鉴定意见的依据是医院的检查报告,但是鉴定意见作出的日期却比医院报告还要早一天,而且被害人伤的是左脚,鉴定意见却写成右脚前脚掌骨折,对于这份明显与事实不符的证据材料,该院依法予以排除,并要求公安机关重新鉴定。在审查逮捕环节,该院同样依刑诉法新增职能,细心扫描非法证据。该院近日在办理桂某非法采伐、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时,发现证人周某证言和辨认笔录存在明显矛盾,经调查了解,发现侦查人员取证时存在引诱证人作证的行为,因而依法排除了这份辨认笔录,对桂某作出存疑不批捕决定。2014年,该院对于收集物证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,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,要求侦查机关补正或者书面解释共6件9人,其中审查逮捕阶段要求侦查机关补正或者书面解释3件5人。因排除非法证据不批准逮捕4人、不起诉6人。声音“非法证据存在界定难、查实难、排除难和监督难等问题,检察机关还要考虑排除后的案件处理,常常处于两难境地;有的检察院担心引发被害人上访,排除时存在畏难情绪。但我们认为,只要发现侦查人员非法取证行为可能涉嫌犯罪的,依法进行调查处理,就能从源头上减少或杜绝非法证据的出现。”